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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国家政策与绿色消费
标题 《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出台——服务成为关键词
时间 2016年10月14日

由过去购买单一治理项目服务向购买整体环境质量改善服务方式转变、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必要的设施运行、维修养护、监测等服务。发展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绿色认证等新兴环保服务业……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联合印发《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就加快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进行了部署。业内人士表示,服务成为未来环保市场的主要发展方向。

《意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壮大绿色环保产业为目标,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重点,以培育规范市场为手段,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塑造政府、企业、社会三元共治新格局。

在推行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上,《意见》从创新企业运营模式、推行综合服务、实施“互联网+”绿色生态行动、加快市场交易体系建设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

创新企业运营模式。在市政公用领域,大力推行特许经营等PPP 模式,加快特许经营立法。在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积极推广燃煤电厂第三方治理经验,研究发布第三方治理合同范本。创新林权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混合所有制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植树造林。

推行综合服务模式。实施环保领域供给侧改革,推广基于环境绩效的整体解决方案、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政府由过去购买单一治理项目服务向购买整体环境质量改善服务方式转变。鼓励企业为流域、城镇、园区、大型企业等提供定制化的综合性整体解决方案。在生态保护领域,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必要的设施运行、维修养护、监测等服务。发展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绿色认证等新兴环保服务业,深入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实施“互联网+”绿色生态行动。针对水、大气、土壤、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各类生态要素,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平台,开展环境和生态监测、设施运营与监管、风险监控与预警。支持环保智能运营管理平台系统研发,推动污染治理设施的远程管控和低成本运营维护。构建跨地域、跨部门的开放式环保数据平台,开展环境大数据分析。扶持城市智慧环卫软硬件系统的研发及规模应用,加快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结合。

加快建设市场交易体系。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林权的交易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产品。充分发挥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统筹自然资源、环境资源、公共资源的管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探索实行公共资源的公开竞价及拍卖方式,形成价格水平随供求关系波动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从改革资源产权制度和环境管理体制、实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体制改革等领域入手,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同时,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改组成立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领域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推进国有资本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据悉,到2020年,我国环保产业产值超过2.8万亿元,年均增长保持在15%以上;培育形成50家以上产值过百亿的环保企业,打造一批国际化的环保公司,建设一批聚集度高、优势特征明显的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和科技转化平台。届时,我国环境治理市场全面开放,环境信用体系基本建立,监管更加有效,生态保护市场化稳步推进。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是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发展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现实选择,也是环境治理由过去的政府推动为主转变为政府推动与市场驱动相结合的客观需要。加快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有利于形成统一、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多优质生态环保产品。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耿丹丹